![]() 防眩性薄膜及顯示裝置
专利摘要: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防眩性薄膜及顯示裝置;也就是說,提供一種防眩性薄膜1,藉以提高防止產生火花閃爍之性能。其關於具有表面凹凸之防眩性薄膜1,以該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作為A1~A3,而以在薄膜整體之條件作為B時,構成滿足(1)或(2)。(1)條件A1、A2及A3;(2)條件A1、A4及B。條件A1係Rzjis(十點平均粗度)為3.4μm以下。條件A2係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為4°以上。條件A3係Ra(算術平均粗度)為0.3μm以上。條件A4係Rsm(平均間距)為0.05mm以上、0.10mm以下。條件B係濁度值為20%以上、50%以下。在條件A1~A4之前述數值係皆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在條件B之前述數值係根據JIS K7136:2000而測定之值。 公开号:TW201314247A 申请号:TW101133642 申请日:2012-09-14 公开日:2013-04-01 发明作者:Yutaka Shibata;Masayuki Nakatani 申请人:Kimoto Kk; IPC主号:G02B5-00
专利说明:
防眩性薄膜及顯示裝置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適合使用於配置在各種顯示裝置畫面上之表面基材等防眩性薄膜,以及該薄膜配置於畫面上之顯示裝置。本發明係關於一種電漿火炬之插入式晶片以及使用該插入式晶片之電漿火炬。 在各種顯示裝置(液晶顯示裝置、電漿顯示裝置等)之畫面上,由於保護其表面能同時防止外部光映入至畫面而造成眩眼辨識困難之目的,因此,配置防眩性薄膜。可以藉由在防眩性薄膜上施行表面凹凸處理,以含有成為消光劑之粒子之硬塗佈層作為防眩層,設置於基材上,並在防眩性薄膜之表面,施行前述之凹凸處理。 近年來,各種顯示裝置之高度精細化演進。其結果為,將習知之防眩性薄膜,其含有粒子消光劑之硬塗佈層製成之防眩層,使用於顯示裝置之畫面上時,以硬塗佈層中之粒子為中心而形成之透鏡形狀作為其因,在硬塗佈層之表面,即發生稱為火花之閃爍現象。因此,產生高度精細化之彩色畫面呈閃爍之問題。 因此,防眩層中之粒子係為表現防眩性之要件,但是,相對地,藉由該粒子作為中心形成之透鏡,而在防眩層之表面,發生火花,使其無法防止因火花而產生表面之閃爍現象。 作為用以防止防眩層表面閃爍現象之技術係提議使用不同之平均粒徑之2種類之粒子,以作為包含於防眩層中之粒子之技術(專利文獻1)。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1-71424號公報 〔發明之概要〕 〔發明所欲解決之課題〕 在專利文獻1之技術,發現:因為由單一之粒子而形成之規則且光滑之透鏡狀之表面凹凸而擴大地強調RGB之發光點,成為火花之原因,而後,除了成為消光劑之平均粒徑大之粒子以外,還使用平均粒徑小之微粒。藉此而以小粒子,來粗化大粒子作為中心而形成之透鏡表面,結果,企圖抑制防眩層表面之閃爍。 但是,近年來,亦針對高度精細化之彩色顯示裝置,希望閃爍抑制之更進一步之改善。 於本發明之另一方面,提供一種防眩性薄膜,提高藉由防止產生火花閃爍之性能。在本發明其他方面,將提供含具備防眩性和良好之閃爍防止性之畫面之顯示裝置予以提供。 〔用以解決課題之手段〕 正如前面之敘述,防眩層中之粒子係以該粒子作為中心之透鏡狀凹凸,形成在防眩層之表面,這個係成為火花之發生原因。因此,為了防止火花之發生,所以,必須減少防眩層中之粒子量,該想法係迄今為止之技術常識。但是,只要含有粒子而構成防眩層,則該透鏡狀之凹凸必會形成於防眩層之表面,故無法避免產生火花之原因。於是,本發明人認為對於含粒子之防眩層,無法防止火花之發生,若即使發生火花也不易由外部辨識(也就是賦予火花辨識困難性),則能否無法得到良好之閃爍防止性能,重複地進行實驗。 具體地說,試圖增加防眩層中之粒子量,藉此加強粗化防眩性薄膜之表面,或者是增加防眩性薄膜之濁度。結果,意外確切得知防眩性薄膜之表面粗度(算術平均粗度:Ra)或濁度之各值,在發生之火花辨識困難性,可見某種程度之相關關係。但是,Ra或濁度變高之防眩性薄膜係不一定能充分地辨識發生之火花之緣故。 在這樣之意見下,重複地進行實驗和檢討,結果得知:藉由控制防眩層之表面特性或薄膜整體之光學特性,而提高火花之辨識困難性能,結果,得到良好之閃爍防止性能之防眩性薄膜,以致於完成本發明。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具有表面凹凸,其特徵為:以相關該表面凹凸之條件作為A1~A4,而以在薄膜整體之條件作為B之時,構成滿足(1)及(2)之任何一項。 本發明之顯示裝置,其特徵為:將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配置於畫面上。 (1)條件A1、A2及A3。 (2)條件A1、A4及B。 條件A1:Rzjis(十點平均粗度)為3.4μm以下;條件A2: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為4°以上;條件A3:Ra(算術平均粗度)為0.3μm以上;條件A4:Rsm(平均間距)為0.05mm以上、0.10mm以下;條件B:濁度值為20%以上、50%以下。 本發明係包含以下之形態。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可以在滿足前述之(1)同時,加入下列之A5、A6作為關於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時,亦構成滿足(3)。 (3)由條件A4、A5、A6和B而選出之一種以上。 條件A5:Rz(最大高度)為4.5μm以下;條件A6:Rp(最大波峰)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可以在滿足前述之(2)同時加入下列之A5、A6作為關於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時,亦構成滿足(4)。 (4)由條件A2、A3、A5和A6而選出之一種以上。 條件A5:Rz(最大高度)為4.5μm以下;條件A6:Rp(最大波峰)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 此外,除去條件B以外之前述數值係皆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在條件B之前述數值係根據JIS K7136:2000而測定之值。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可以包含具備前述特定之表面凹凸之防眩層。在該狀態下,特定之防眩層係可以藉由以模子而造成之成型或者是含粒子塗料之塗佈等來得到。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可以構成:具有含粒子塗料來塗佈乾燥於透明基材上而構成之防眩層,在該防眩層,形成前述之表面凹凸。 在該狀態下,以含粒子塗料之顆粒作為可以使用之樹脂粒子。此外,最好是構成滿足條件C1~C4之一種以上。 條件C1;粒子之平均粒徑(D)為4.0μm以上、6.0μm以下;條件C2:粒子之變異係數(CV值)為20%以下;條件C3:防眩層中之粒子含量係相對於黏合劑樹脂100重量份至少4重量份以上、8重量份以下;條件C4:防眩層之厚度為粒子之平均粒徑(D)之40%以上、90%以下。 藉由本發明,可以提供一種防眩性薄膜,提高防止產生火花之閃爍性能。此外,可以提供防止將具有具備防眩性和良好之閃爍性能之畫面之顯示裝置。 首先,就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而進行說明。正如圖一所示,本例子之防眩性薄膜1係在透明基材11之上來層積防眩層12之層積構造之例子。 作為透明基材11係列舉例如藉由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聚丁烯對苯二甲酸酯、聚乙烯萘二甲酸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三乙醯基纖維素、丙烯等之材質而形成之透明薄膜。即使是在這些當中,也由於良好之機械強度或尺寸安定性之方面,因此,最好是延伸加工、特別是進行二軸延伸加工之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薄膜。此外,適合使用在透明基材11之表面來施行電暈放電處理或者是藉由設置易接合層而提高和防眩層12之接合性。作為透明基材11之厚度係一般為25~500μm、最好是50~200μm。 此外,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並非限定在圖一之層積構造,例如圖二所示,可以在單獨處理之狀態下,於單層之防眩層12,構成防眩性薄膜1a。 防眩性薄膜1、1a係具有表面凹凸之防眩層12。本例子,以相關防眩層12之表面凹凸之條件作為A1~A4,而以在薄膜1、1a整體之條件作為B之時,構成滿足(1)及(2)之任何一項。以下,詳細地進行敘述。 關於第1觀點之防眩性薄膜1、1a係構成滿足(1)。 (1)條件A1、A2及A3 條件A1係防眩層12表面之Rzjis(十點平均粗度)為規定值以下,具體地說,為3.4μm以下之條件。佳者為3.2μm以下,佳者為2.0μm以上。 條件A2係防眩層12表面之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為規定值以上,具體地說,為4°以上之條件。佳者為4.5°以上,較佳為5°以上,佳者為10°程度以下,較佳為6°程度以下。 條件A3係防眩層12表面之Ra(算術平均粗度)為規定值以上,具體地說,為0.3μm以上之條件。佳者為0.4μm以上,較佳為0.5μm以上,佳者為1.0μm以下,較佳為0.8μm以下。 所謂Rzjis(十點平均粗度)係,以粗曲線而由最高之波峰頂開始按照高低之順序至第5個為止之波峰高度之平均,和由最深之谷底開始按照深淺之順序至第5個為止之谷底深度之平均之和之值。因此,認為Rzjis之值越大而高於造形粗曲線之透鏡之標高者係越多,Rzjis之值越小而高於造形粗曲線之透鏡之標高者係越少。 所謂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係顯示粗曲線之傾斜程度之參數。具體地說,R△q之值越大而粗曲線之傾斜係越加銳利,R△q之值越小而粗曲線之傾斜係越加平滑。換句話說,認為R△q之值越大而造形粗曲線之各個之凹凸(各透鏡)之傾斜係越加銳利,R△q之值越小而造形粗曲線之各個之凹凸(各透鏡)之傾斜係越加平滑。 Ra(算術平均粗度)係顯示粗曲線之粗度平均之參數。 在第1觀點,選擇Ra、R△q和Rzjis作為控制參數係藉由實驗而發現:藉由控制這些參數而一起提高防眩性以及防止產生火花閃爍之性能。 具體地說,可以藉由在條件A3,Ra為0.3μm以上,而發現防眩性,同時,不容易辨識產生之火花。結果,提高表面閃爍之防止性能。此外,可以藉向在A2及A1,R△q和Rzjis為前述之範圍,使其形成粗曲線透鏡之形狀為標高無變高之傾斜銳利者,換句話說,成為小透鏡,不容易產生火花。接著,在第1觀點,可以藉由以縮小前述之透鏡來不容易產生火花之技術思想(R△q和Rzjis)以及不容易辨識火花之技術思想(Ra)間之相乗作用,而幾乎完全地不看見火花。結果,提高防止表面閃爍之性能。 此外,條件A1,可以藉由Rzjis為2.0μm以上而更加不容易辨識火花,可以藉由為3.2μm以下而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在條件A2,可以藉由R△q為4.5°以上而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在條件A3,可以藉由Ra為0.4μm以上而更加不容易辨識火花,可以藉由Ra為1.0μm以下而防止不容易辨識顯示畫面。 在第1觀點之防眩性薄膜1、1a,最好是構成還一起滿足前述之(1)和(3)。 (3)由條件A4、A5、A6和B而選出一種以上 條件A4係防眩層12表面之Rsm(平均間距)為規定值以下,具體為0.10mm以下之條件。較佳為0.09mm以下。較佳為0.05mm以上,特別佳者0.06mm以上。可以藉由Rsm為0.10mm以下而縮小透鏡之幅寬,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可以藉由Rsm為0.05mm以上而防止透鏡之數目變多,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條件A5係防眩層12表面之Rz(最大高度)為規定值以下,具體為4.5μm以下之條件。較佳者4.0μm以下。可以藉由Rz為4.5μm以下而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條件A6係防眩層12表面之Rp(最大波峰)成為規定範圍,具體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之條件。佳者為1.6μm以上、2.2μm以下。可以藉由Rp為1.5μm以上而更加不容易辨識火花,可以藉由為2.3μm以下而防止不容易辨識顯示畫面。 條件B係包含防眩層12之防眩性薄膜1、1a整體之根據JIS K7136:2000而測定之濁度值成為規定範圍,具體為20%以上、50%以下之條件。較佳為25%以上、45%以下,特別佳者25%以上、40%以下。可以藉由濁度為25%以上而更加不容易辨識火花,可以藉由為50%以上而防止不容易辨識顯示畫面。 Rsm(平均間距)係表示基準長度之輪廓曲線要素之長度平均,成為凹凸間隔之指標之參數。 Rz(最大高度)係相同於Ra而表示防眩層12表面之凹凸狀態之參數。 Rp(最大波峰)係表示基準長度之粗度曲線之波峰最大值之參數。 第2觀點之防眩性薄膜1、1a係構成滿足(2)。 (2)條件A1、A4及B 條件A1係相同於前述(1)之條件A1之同一條件。 條件A4係相同於前述(3)之條件A4之同一條件。 條件B係相同於前述(3)之條件B之同一條件。 在第2觀點,一起選擇Rzjis、Rsm和濁度值作為控制參數係藉由實驗而發現:藉由控制這些參數而一起提高防眩性以及防止產生火花之閃爍性能。具體地說,可以藉由在條件A1及A4,Rzjis及Rsm成為前述之範圍,使其形成粗曲線透鏡之形狀為標高無變高之幅寬狹窄者,換句話說,成為小透鏡,不容易產生火花。特別是在條件A4,Rsm成為0.05mm以上,因此,防止透鏡之數目變多,不容易產生火花。 此外,在條件B,可以藉由濁度為20%以上而發現防眩性,同時,不容易辨識火花,結果,提高表面閃爍之防止性能。可以藉由濁度為50%以下而防止不容易辨識顯示畫面。接著,在第2觀點,可以藉由以縮小前述之透鏡來不容易產生火花之技術思想(Rziis及Rsm)以及不容易辨識火花之技術思想(濁度)間之相乗作用,而幾乎完全地不看見火花。結果,提高表面閃爍之防止性能。 此外,在條件A1,可以藉由Rzjis為2.0μm以上而更加不容易辨識火花,可以藉由成為3.2μm以下而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在條件A4,可以藉由Rsm為0.09mm以下而縮小透鏡之幅寬,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在第2觀點之防眩性薄膜1、1a,最好是構成還一起滿足前述之(2)和(4)。 (4)由條件A2、A3、A5和A6而選出之一種以上 條件A2係相同於前述(1)之條件A2之同一條件。 條件A3係相同於前述(1)之條件A3之同一條件。 條件A5係相同於前述(3)之條件A5之同一條件。 條件A6係相同於前述(3)之條件A6之同一條件。 在此之條件A2係防眩層12表面之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為規定值以上,具體為4°以上之條件。佳者為4.5°以上,較佳為5°以上,佳者為10°程度以下,較佳為6°程度以下。可以藉由R△q成為4°以上而縮小透鏡,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 條件A3係防眩層12表面之Ra(算術平均粗度)為規定範圍,具體為0.3μm以上、1.0μm以下之條件。較佳為0.4μm以上、1.0μm以下,特別佳為0.5μm以上、0.8μm以下。可以藉由Ra為0.3μm以上而得到充分地防眩性,並且,更難以辨識火花,藉由Ra為1.0μm以下而更能防止辨識顯示畫面之不便。 條件A5係防眩層12表面之Rz(最大高度)為規定值以下,具體為4.5μm以下之條件。較佳為4.0μm以下。可藉由Rz為4.5μm以下而更不易產生火花。 條件A6係防眩層12表面之Rp(最大波峰)為規定範圍,具體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之條件。佳者為1.6μm以上、2.2μm以下。可藉由Rp為1.5μm以上而更難以辨識產生之火花,可藉由為2.3μm以下而防止辨識顯示畫面之不便。 此外,前述之Rzjis(條件A1)、R△q(條件A2)、Ra(條件A3)、Rsm(條件A4)、Rz(條件A5)及Rp(條件A6)係全部表示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例如可以使用接觸式表面粗度測定機(SURFCOM 1500SD2-3DF:東京精密公司)而進行測定。 防眩層12之厚度係例如3μm以上、佳者為4μm以上、較佳為5μm以上,例如9μm以下、佳者為8μm以下、較佳為7μm以下。但是,正如後面之敘述,在藉由含粒子塗料之塗佈而得到本例子之防眩層12之狀態下,防眩層12之之厚度係最好是設定在粒子之平均粒徑之40%以上、90%以下之範圍。 具備以上說明之表面性狀(表面凹凸)之本例子之防眩層12,係可以藉由例如以模子製造成型或者是含粒子塗料之塗佈來得到。另外,蝕刻或壓印之方法亦有效。 在以模子製造成型之狀態下,可以藉由製作具有互補於表面凹凸形狀組成之模子,在該模子流入高分子樹脂等構成防眩層12之材料進行硬化後,將模子取出進行製造。在使用透明基材11之狀態下,可以藉由模子流入高分子樹脂等,在其上面重疊透明基材11之後,硬化高分子樹脂等,由每一個之透明基材11之模子取出進行製造。 製作具有互補於表面凹凸形狀之模子方法,係無特別限定,例如藉由雷射微細加工技術而符合條件A及條件B之任何一項於凹凸平板上形成之形狀,可用此公模壓製成型之形式(母模)為其列舉之方法。 在含粒子塗料之塗佈之狀態下,可以藉由將含有粒子及黏合劑樹脂之防眩層塗佈液,塗佈於透明基材11上,進行乾燥而形成。 作為粒子係如列舉無機粒子(例如二氧化矽、氧化鋁、滑石、黏土、碳酸鈣、碳酸鎂、硫酸鋇、氫氧化鋁、二氧化鈦、氧化鋯等)或樹脂粒子(例如丙烯系樹脂粒子、矽酮系樹脂粒子、尼龍系樹脂粒子、苯乙烯系樹脂粒子、聚乙烯系樹脂粒子、苯并鳥糞胺系樹脂粒子、胺基甲酸乙酯系樹脂粒子等)。為了容易得到前述之表面性狀,因此,最佳為樹脂粒子。 粒子之平均粒徑(D)佳者為4.0~6.0μm。此外,粒子係佳者為粒徑分布之變動係數為20%以下(即佳者係單分散粒子)。此外,防眩層12中之含有量係最好是相對於黏合劑樹脂100重量份而成為4~8重量份。此外,防眩層12之厚度係最好是粒子之平均粒徑(D)之40%以上、90%以下。可以藉由同時滿足這些之各項條件而減少高度過度高之透鏡,可以減少透鏡之間隔過度寬之比例,因此,可以容易滿足前述之表面性狀。 此外,本發明樹脂粒子之平均粒徑以及粒徑分布之變動係數係藉由庫爾特(Coulter)計數器法而測定之值。 所謂庫爾特(Coulter)計數器法係呈電氣測定分散於溶液中粒子數及大小之方法,粒子分散於電解液中,使用引力讓電氣流動之細孔通過粒子之際,僅以粒子之體積部分取代電解液,增加電阻,測定比例於粒子體積之電壓脈衝之方法。因此,藉由呈電氣測定該電壓脈衝之高度和數目,而測定粒子數和各個粒子之體積,求出粒徑及粒徑分布。 所謂變異係數(CV值:coefficient of variation)係表示粒徑分布之分散狀態之值,以粒徑分布之標準偏差(不偏分散之平方根)除以粒徑之算術平均值(平均粒徑)之值之百分比。也就是說,表示粒徑分布之擴散(粒徑之偏差)相對於平均值(算術平均直徑)而成為何種程度,通常係藉由CV值(無單位)=(標準偏差/平均值)而求出。CV值因其值越小而使得粒度分布越加狹窄(銳利),其值越大而使得粒度分布越加寬廣(寬大)。 防眩層12之黏合劑樹脂成分係列舉如熱塑性樹脂、熱硬化型樹脂、電離放射線硬化型。即使是在這些當中,也由耐擦傷性之觀點來看的話,佳者為熱硬化型樹脂或電離放射線硬化型,由容易得到前述表面性狀之觀點來看的話,佳者為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 作為熱硬化型樹脂係列舉三聚氰胺系、苯酚系、胺基甲酸乙酯系樹脂等。 作為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係可以使用能夠藉由電離放射線(紫外線或電子線)之照射而進行交聯.硬化之光聚合性預聚體,作為該光聚合性預聚體特別佳係使用藉由在1分子中,具有2個以上之丙烯醯基,進行交聯.硬化而成為3次元網目構造之丙烯系預聚體。作為該丙烯系預聚體係可以使用胺基甲酸乙酯丙烯酸酯、聚酯丙烯酸酯、環氧丙烯酸酯、三聚氰胺丙烯酸酯、聚氟烷基丙烯酸酯、矽酮丙烯酸酯等。此外,這些丙烯系預聚體係也可以單獨使用,但是,為了提高交聯硬化性而更提高防眩層12之硬度,因此,最好是加入光聚合性單體。 作為光聚合性單體係使用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2-羥基乙基丙烯酸酯、2-羥基丙基丙烯酸酯、丁氧基乙基丙烯酸酯等之單官能丙烯單體、1,6-己烷二醇二丙烯酸酯、季戊二醇二丙烯酸酯、二乙二醇二丙烯酸酯、聚乙二醇二丙烯酸酯、羥基三甲基乙酸酯季戊二醇二丙烯酸酯等之2官能丙烯單體、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三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等之多官能丙烯單體等之1種或2種以上。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係除了前述之光聚合性預聚體和光聚合性單體以外,在藉由紫外線之照射而進行硬化之狀態下,最好是使用光聚合起始劑或光聚合促進劑等之添加劑。作為光聚合起始劑係列舉乙醯苯、二苯甲酮、米蚩酮、苯偶因、苄基甲基酮縮醇、苯醯苯甲酸酯、α-醯基肟酯、噻噸酮類等。光聚合促進劑係可以減輕藉由硬化時之空氣而造成之聚合障礙,加速硬化之速度,列舉例如p-二甲基胺基安息香酸異戊基酯、p-二甲基胺基安息香酸乙基酯等。 此外,作為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係可以使用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有機無機混合樹脂。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有機無機混合樹脂係具有浮起防眩層12中之粒子之作用,因此,可以提高R△q。 此外,所謂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有機無機混合樹脂係不同於玻璃纖維強化塑膠(FRP)所代表之來自以前之複合體,有機物和無機物之混合比較緊密,並且,分散狀態為分子水準或接近分子水準,可以藉由電離放射線之照射而使得無機成分和有機成分發生反應,形成被覆膜。作為此種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有機無機混合樹脂之無機成分係列舉二氧化矽、二氧化鈦等之金屬氧化物,但是其中,也最好是使用二氧化矽。 此外,在使用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之狀態下,佳者為混合重量平均分子量10000以上之樹脂。可以藉由混合重量平均分子量10000以上之樹脂,而進行至縮小透鏡形狀之方向,容易得到本發明之表面形狀。 重量平均分子量10000以上之樹脂之種類係並無特別限制,但是,佳者為丙烯系樹脂。重量平均分子量10000以上之樹脂係最好是相對於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100重量份而含有10~40重量份。 可以在防眩層12中,添加矯平劑、紫外線吸收劑、氧化防止劑等之添加劑。 由防止傷痕之觀點來看的話,則防眩層12佳者為JIS-K5400:1990之鉛筆硬度為H以上,較佳為2H以上,特別佳是3H以上。 防眩層12係可以藉由在透明基材11上,將包含構成防眩層12之前述黏合劑樹脂成分或粒子等之組成物予以塗佈.乾燥,配合需要而進行硬化(電離放射線之照射或加熱)來形成。 本例子之防眩性薄膜1、1a係構成在防眩層12或薄膜1、1a整體,滿足前述之(1)及(2)之任何一種,因此,同時具備防眩性和火花辨識困難性。結果,提高表面閃爍之防止性能。 本例子之防眩性薄膜1、1a係可以配置在各種之顯示裝置(例如液晶顯示裝置、CRT顯示裝置、電漿顯示裝置、EL顯示裝置等)之畫面(顯示元件)上等被使用。 本例子之防眩性薄膜1、1a係例如圖三所示,可以配置在顯示裝置2之畫面(設置於顯示元件21上之保護板22上),並且,也可以配置在顯示裝置2之畫面(載置於顯示元件21上之電阻膜式觸控面板或靜電電容式觸控面板23上)。像這樣之顯示裝置2係本例子之防眩性薄膜1、1a配置於畫面上,因此,具備防眩性,且,看不見火花,結果,提高表面閃爍之防止性能。 以下列舉更加具體化之實施方式更加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實施形態。此外,在本實施例,「重量份」、「%」係若無特別顯示的話,則為重量基準。 [實施例1] 在厚度125μm之透明聚酯薄膜(Cosmoshine A350:東洋紡織公司)之某一面,塗佈.乾燥下列之處方之防眩層塗佈液a,進行紫外線之照射,形成厚度4μm之防眩層,得到實施例1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a>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固態成分80%) 125重量份 (Unidic 17-813:DIC公司)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丙烯樹脂粒子 5重量份 (MX-500:綜研化學工業公司) (平均粒徑:5μm、變異係數:9%) ● 稀釋溶劑 200重量份 [實施例2] 除了藉由防眩層塗佈液a變更為下列之防眩層塗佈液b,並改變塗佈條件,而形成厚度3μm之防眩層以外,其餘係相同於實施例1而得到實施例2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b>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固態成分80%) 100重量份 (Unidic 17-813:DIC公司) ● 丙烯系樹脂(固態成分45%) 30重量份 (Acrydic A-815-45:DIC公司、重量平均分子量2萬)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丙烯樹脂粒子 6重量份 (MX-500:綜研化學工業公司) (平均粒徑:5μm、變異係數:9%) ● 稀釋溶劑 250重量份 [比較例1] 除了藉由防眩層塗佈液a變更為下列之防眩層塗佈液c,並改變塗佈條件,而形成厚度5μm之防眩層以外,其餘係相同於實施例1而得到比較例1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c>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固態成分80%) 125重量份 (Unidic 17-813:DIC公司)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丙烯樹脂粒子 11重量份 (Ganz-paru GM0607S:Ganz化成公司) (平均粒徑:6.0μm、變異係數:32%) ● 稀釋溶劑 200重量份 [比較例2] 除了防眩層塗佈液a變更為下列之防眩層塗佈液d以外,其餘係相同於實施例1而得到比較例2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d>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固態成分80%) 125重量份 (Unidic 17-813:DIC公司)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丙烯樹脂粒子 3重量份 (MX-500:綜研化學工業公司) (平均粒徑:5μm、變動係數:9%) ● 稀釋溶劑 200重量份 [比較例3] 除了防眩層塗佈液d之丙烯樹脂粒子之添加量為9.3重量份以外,其餘係相同於比較例2而得到比較例3之防眩性薄膜。 [比較例4] 除了藉由防眩層塗佈液a變更為下列之防眩層塗佈液e,並改變塗佈條件,而形成厚度4.7μm之防眩層以外,其餘係相同於實施例1而得到比較例4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e>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固態成分80%) 125重量份 (Unidic 17-813:DIC公司)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二氧化矽 7.5重量份 (OK-500:Degussa公司) (平均粒徑:3.0μm、多分散形式) ● 稀釋溶劑 200重量份 [比較例5] 除了二氧化矽之添加量變更為5.5重量份以外,除了藉由準備相同於比較例4之同一組成之防眩層塗佈液e,並改變塗佈條件,而形成厚度5.1μm之防眩層以外,其餘係相同於比較例4而得到比較例5之防眩性薄膜。 [比較例6] 除了藉由防眩層塗佈液a變更為下列之防眩層塗佈液f,並改變塗佈條件,而形成厚度6μm之防眩層以外,其餘係相同於實施例1而得到比較例6之防眩性薄膜。 <防眩層塗佈液f> ● 電離放射線硬化型樹脂組成物 200重量份 (有機無機混合形式) (DeSolite 7501:JSR公司、固態成分50%) ● 光聚合起始劑 3重量份 (Irgacure 651:Ciba日本公司) ● 二氧化矽 8.5重量份 (OK-500:Degussa公司) (平均粒徑:3.0μm、多分散形式) ● 稀釋溶劑 200重量份 [表面形狀測定] 以各例得到之防眩性薄膜而言,使用接觸式表面粗度測定機(SURFCOM 1500SD2-3DF:東京精密公司),藉由下列之條件而測定防眩層表面之形狀。將10點測定之平均值,顯示於表1~3。 <測定條件> 觸針前端半徑:2μm、觸針前端之錐形角度:60度、測定力:0.75mN、截止值λc:0.8mm、測定速度:0.6mm/s [濁度] 以各例得到之防眩性薄膜而言,藉由濁度計(NDH2000:日本電色工業公司)而按照JIS K7136:2000,來測定濁度。將結果顯示於表2。 [評價] 就藉由各例子來得到之防眩性薄膜而言,進行以下之評價。將結果顯示於表1、2。 1.顯示畫面之辨識性 尺寸:3英吋、解析度:480×854dpi之寬幅VGA液晶之液晶顯示畫面上,載置各個之防眩性薄膜,藉由目視進行液晶顯示畫面之觀察。結果,可以良好地辨識顯示畫面者係為「○」,顯示畫面之辨識性不充分者係為「×」。 2.火花辨識困難性 尺寸:3英吋、解析度:480×854dpi之寬幅VGA液晶之液晶顯示畫面之整個面為綠色顯示之後,在該液晶顯示畫面上,載置各個之防眩性薄膜,藉由目視進行液晶顯示畫面之觀察。結果,無法辨識火花者係為「○」,可以辨識若干之火花者係為「×」,可以明確地辨識火花者係為「×」。 3.防眩性 在三波長螢光燈之燈具下,於黑色基材上,放置各防眩性薄膜使其防眩層成為位於上方,藉由目視而評價螢光燈之映入。結果,無映入螢光燈之燈具輪廓者係為「○」,僅些微映入者係為「△」。 【表2】 由表1而理解以下。實施例1、2係Rzjis、R△q及Ra滿足本發明之A1、A2及A3之各條件,因此,防眩性及火花辨識困難性係皆良好,畫面辨識性也充分。 比較例1係R△q及Ra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2及A3。但是,Rzjis變大,因此,各透鏡變大而易產生火花,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2、4係Rzjis及Ra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及A3。但是,R△q變小,因此,各透鏡變大而易產生火花,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3係R△q及Ra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2及A3。變大之Rzjis認為較易產生火花,但因Ra極大,故無法辨識火花。但因Ra過大,故畫面辨識性變差,不適合作為顯示器之防眩性薄膜。 比較例5、6係Rzjis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R△q變小,但除此之外,Rzjis也十分微小,因此,認為火花本身係不像比較例2、4而發生。但是,Ra變小,故可以辨識產生之火花。 由表2而理解以下。實施例1、2係Rzjis、Rsm及濁度滿足本發明之A1、A4及B之各條件,因此,防眩性及火花辨識困難性係皆良好,也充分達到畫面辨識性。 比較例1係Rsm及濁度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4及B。但是,Rzjis變大,因此,各透鏡變大而易產生火花,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2係Rzjis及濁度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及B。但是,Rsm變大,因此,各透鏡變大而易產生火花,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3係Rsm及濁度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4及B。變大之Rzjis,認為較易產生火花,但因濁度極高,故無法辨識火花。但其高濁度使畫面辨識性變差,不適合作為顯示器之防眩性薄膜。 比較例4係Rzjis及濁度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及B。但是,Rsm變小,因此,增加透鏡之數目而容易產生火花,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5係Rzjis及Rsm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及A4。因此,比起其他之比較例被認為本身更加不容易產生火花。但因濁度變低,故使其可辨識火花。 比較例6係Rzjis滿足本發明之條件A1。但是,Rsm變小,除了這個以外,濁度也變低,使其可辨識火花。 1、1a‧‧‧防眩性薄膜 2‧‧‧顯示裝置 11‧‧‧透明基材 12‧‧‧防眩層 21‧‧‧顯示元件 22‧‧‧保護板 23‧‧‧觸控面板 圖一係顯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之剖面圖。 圖二係顯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其他例之剖面圖。 圖三係顯示本發明之顯示裝置之一例之剖面圖。 1‧‧‧防眩性薄膜 11‧‧‧透明基材 12‧‧‧防眩層
权利要求:
Claims (7) [1] 一種防眩性薄膜,係具有表面凹凸之防眩性薄膜,其特徵為:以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來作為下列之A1~A4,而以薄膜整體之條件來作為下列之B時,構成滿足下列之(1)及(2)之任何一項;(1)條件A1、A2及A3;(2)條件A1、A4及B;條件A1:Rzjis(十點平均粗度)為3.4μm以下;條件A2:R△q(二次方平均平方根傾斜度)為4°以上;條件A3:Ra(算術平均粗度)為0.3μm以上;條件A4:Rsm(平均間距)為0.05mm以上、0.10mm以下;條件B:濁度值為20%以上、50%以下(但是,在條件A1~A4之前述數值係皆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在條件B之前述數值係根據JIS K7136:2000而測定之值)。 [2]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在滿足前述之(1)同時加入下列之A5、A6作為關於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時,構成還滿足下列之(3);(3)由條件A4、A5、A6和B而選出之一種以上;條件A5:Rz(最大高度)為4.5μm以下;條件A6:Rp(最大波峰)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但是,前述之數值係皆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 [3]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在滿足前述之(2)同時加入下列之A5、A6作為關於前述表面凹凸之條件時,構成還滿足下列之(4);(4)由條件A2、A3、A5和A6而選出之一種以上;條件A5:Rz(最大高度)為4.5μm以下;條件A6:Rp(最大波峰)為1.5μm以上、2.3μm以下;(但是,前述之數值係皆根據JIS B0601:2001而測定之值)。 [4]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3項中任一項所述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具有含粒子塗料來塗佈.乾燥於透明基材上而構成之防眩層,在該防眩層,形成前述之表面凹凸。 [5]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防眩性薄膜,其中,構成滿足下列之條件C1~C4之一種以上;條件C1:粒子之平均粒徑(D)為4.0μm以上、6.0μm以下;條件C2:粒子之變異係數(CV值)為20%以下;條件C3:防眩層中之粒子含有量相對於黏合劑樹脂100重量份為4重量份以上、8重量份以下;條件C4:防眩層之厚度為粒子之平均粒徑(D)之40%以上、90%以下。 [6]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或第5項之防眩性薄膜,其特徵為,作為包含於前述含粒子塗料之粒子而使用了樹脂粒子。 [7] 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徵為:將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6項中任一項所記載之防眩性薄膜,配置於畫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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